| 索 引 号 | k12498411/2025-00117 | ||
| 发布机构 | 市政府办 | 发文日期 | 2025-12-08 |
| 标 题 |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的批复 | ||
| 文 号 | 连政复〔2025〕29号 | 主 题 词 | |
| 内容概述 |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的批复 | ||
| 时 效 | 有效 | 文件下载 | 连政复〔2025〕29号.pdf |
连政复〔2025〕29号
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的批复
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
你局《关于提请批复<连云港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>的请示》(连自然资发〔2025〕367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连云港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二、《规划》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—2035年,各沿海区县、功能板块要根据《规划》开展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等相关活动。
三、《规划》是本市海洋空间资源使用、审批和监管的重要依据之一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。
四、你局要会同相关涉海部门和沿海县区,充分发挥《规划》的引领作用,共同推动《规划》落地实施。市相关涉海部门和沿海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规划管控,确保规划顺利实施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,需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。
此复。
连云港市人民政府
2025年12月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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